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科技系统涉企行政检查活动,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5〕36号)等规定要求,经认真梳理并报省司法厅审查备案,现将《甘肃省科技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职能调整等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厅将及时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进行调整更新,按程序审查报备后予以公布。
甘肃省科技厅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