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依法予以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保护或者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内容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2.厅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基本简历和重要活动、讲话等。
3.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4.权责清单;
5.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统计信息;
6.行业发展专项规划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7.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及其解读;
8.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9.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10.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1.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
●公开方式:
1.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gansu.gov.cn/);
2.召开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4.微信公众号(甘肃工信)、抖音公众号(甘肃工信)、今日头条(甘肃工信)等政务新媒体予以公开。
5.政府信息查阅点: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大院后楼435室)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自该内容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内容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我厅申请获取相关公开事项。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的政务公开内容;
●申请的政务公开形式。
1.受理机构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1-8929277
传真号码:0931-8929270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政务与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政务与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厅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厅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我厅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我厅将按程序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我厅受理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厅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 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8929277
传真号码:0931-8929270
电子邮箱:gssgxwbgs@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29080
传真号码:0931-8929069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
邮政编码:73003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甘肃省司法厅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统办1号楼
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
邮政编码:7300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95号
邮政编码:730010